路邊社消息透露,遲些時候要安裝指摸機以作考勤之用。今天又偷聽到莫老說要訂什麼什麼,可能又是在談訂指模/掌紋機考勤事宜。

很煩呢,老實說,若真要安裝指模機,我是不會給他我的指模的,大不了又不幹喇,跟手到私隱專員公署控告他們侵犯我的私隱呢。

ref:  個案編號: 2004111  不鼓勵以指紋識辨設備記錄僱員的出勤情況

自從莫老上場後真的多事,何老太本身已夠癲的了,加上莫再搞東搞西,實在夠煩,又係時候諗定後路了。

Posted by nonongno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74)